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9-24 15:45:37

19级班主任:
根据《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工作指南》(粤人社函〔2013〕1036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完成2019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学籍(是指“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学籍系统”的学籍)在其他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就读过的学生应主动联系原学校退掉学籍,我校才能成功申报学籍。
、组织学生申报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工作要点
(一)资助对象:
免学费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低保户享受家庭)学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以下六类条件进行评审:①农村、城市低保或特困家庭、建档立卡家庭子女;②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③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工伤残或患重大疾病;④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⑤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⑥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丧失劳动能力。
(二)工作要求:
1、免学费:确认本班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由班主任到许海冰老师处领取《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申请表》,并组织学生认真填写。要求:参照申请表上的样板附件1,做到内容真实准确,保持纸张整洁、无涂改,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学号”一栏免填;
2、国家助学金:严格核实本班符合国家助学金申报条件的学生,由班主任到许海冰老师处领取《广东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参照申请表上的样板(附件2要求填写;
3、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用回形针(可到学保科领取)按以下顺序装订:《申请表》②户口簿户主页及个人页复印件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户口性质证明原件(户别不清晰的(如家庭户)提供);⑤低保证复印件(低保家庭的提供);⑥民政部门补助资金银行存折复印件(低保家庭的需提供);⑦毕业证复印件。申请国家助学金另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六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如优抚证、离婚证、残疾证等复印件),户口簿和各类证件的复印件须班主任审核签名、写日期,复印件统一用A4纸,请于9月25递交纸质材料给许海冰老师
4、完成《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广东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汇总表》(附件4)和《学生花名册》(附件5),“生源地”可查询《申请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学生生源地划分说明(修改版)》,表格重命名为:“××班××汇总表”,请于9月25汇总表及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许海冰老师邮箱:756889224@qq.com,并将学生签名确认的纸质版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顺序须按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递交给许海冰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班主任务必重视,严格审核学生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亲自组织学生填写相关表格,按时递交材料,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相关待遇
 
                                                   学生工作与保卫科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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